第1条 会员基本规定
1. 本条款的目的是确定新罗酒店集团(以下简称“公司”)会员制度Shilla Rewards(以下简称“会员制度”)的基本使用事项。
2. 关于会员制度的使用条款及会员的各种优惠和服务适用范围如下。 (以下(1)~(4)总称“加盟酒店”)
(1) 新罗酒店:首尔新罗酒店、济州新罗酒店
(2) Shilla Monogram所有分店 (但,Shilla Monogram江陵公寓酒店的区分所有权人,可能无法享受部分或全部的会员相关优惠及服务。)
(3) 新罗舒泰酒店:全店 (包括新罗舒泰Plus酒店)
(4) 除上述酒店外,还包括其他今后将合作的酒店及度假村
3. 本条款将规定会员资格、优惠、会员积分的获取和使用等会员制度细则。
4. 会员制度仅适用于满19岁以上的个人会员,法人及团体顾客等将无法加入该会员。
5. 在会员制度的条款、规则中,如出现违反申请者及会员的所属国家或居住地法规时,相应部分的规定将对该会员无效。
6. 公司可根据会员制度运作主体的状况,变更包括本使用条款在内的制度结构、特权及内容,也可停止本会员制度。
7. 公司变更本条款时,将会注明变更条款生效日期及变更内容和原因等,与现行条款一同,在变更条款生效日的10天前(若变更内容对会员不利,则提前1个月),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网站公告等方式通知会员。会员可通过联系Shilla Rewards会员中心邮箱(shilla.rewards@samsung.com)或致电Shilla Rewards会员中心的热线(+82-2-2230-1400)来拒绝同意变更后的条款。不同意变更时可注销会员。但在公司通知变更条款时已告知会员若在条款生效日前未表明拒绝意向,则视为同意变更后的条款内容,此时会员仍未明确表示拒绝意向,则视为会员同意变更后的条款。但若变更后的条款对会员不利时,会员可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月内注销会员。
8. 公司必须至少在会员制度终止6个月前,在酒店官网(https://www.shillahotels.com)及手机应用程序(新罗酒店应用程序)(以下统称为“会员网页等”)发布通知,并至少发送一次电子邮件提醒全体会员。
9. 会员制度终止通知发出后超过6个月时,所持有的积分将自动清零,所有的优惠及服务也将终止。
10. 地址和其他个人信息如有变更时,应告知公司,因未告知而对会员造成的损失,将由会员本人承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11. 公司可向会员通知酒店信息和账户明细,以信件方式通知时,公司将对信件丢失或信息传递延迟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本条款适用大韩民国法律,与本条款相关的所有争议及诉讼由会员所在地、公司所在地专属管辖法院受理。
第2条 会员加入及创建账户
1. 可通过会员官网、手机APP或加盟酒店指定营业场所办理会员。
2. 免费加入会员。
3. 会员加入后,仅限保留一个会员账号。
4. 重复加入会员时,系统将只保留其中一个,其余的将做强行退会处理,退会处理的会员积分、优惠等将自动清零。
5. 注册会员时,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等为必填项。
6. 注册会员时,将即可生成会员编号。
7. 会员可通过会员编号在会员网页查询个人账户明细。
8. 会员可通过会员网页的个人账户对现有积分、累积明细、个人信息等各种信息进行浏览和修改。
9. 注册会员后将发放电子会员卡,会员可在会员网页上查看该电子会员卡(以下简称“会员卡”)。
第3条 会员资格终止及退出
1. 以最终交易日所属月份的最后一天为准,60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会员账户将会被注销,所有积分和交易记录也将自动注销。在账户注销6个月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该会员发送通知。
2. 重新注册会员时,要以新会员身份注册。
3. 注销会员时,可通过会员服务中心或会员网页提出申请。
4. 注销申请将在提交后工作日的24小时内予以处理,注销时会员持有的账号、积分和优惠均将自动清空。
5. 退出会员时,会员卡将无法使用。
6. 发生下述情况时,公司有权解除或注销其会员身份。
(1) 出现违法行为时
(2) 会员买卖特惠及积分等违反条款时
(3) 申请、登记内容存在虚假、遗漏、误写等情况时
(4) 存在任何不当行为或滥用会员优惠时
(5) 未支付公司所要求的金额时
(6) 死亡
7. 死亡会员的积分及等级将自动清零,不得继承或转让。
第4条 转让
1. 会员资格、会员卡、各等级优惠、已累积的积分等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其他会员。
2. 随意向他人转让将受到如下处罚。
(1) 转让会员卡资格:开除会员资格及强制注销
(2) 转让会员卡和优惠:取消所享受的优惠
(3) 转让积分:对被转让的积分做出无效处理
第5条 会员等级及特惠
1. 会员等级分为 Brown, Silver, Gold, Diamond 共四个等级。
2. 加入会员的同时将授予Brown会员资格。
3. 会员等级的维持及升级需符合公司规定的条件。
4. 公司将根据会员1年的累计消费(客房以住宿天数和积分为标准,餐饮以累积的积分为准),以及下列标准调整会员等级。
Shilla Rewards会员等级调整标准
- 若优先满足以下一种升级条件(年度住宿天数或年度积分)则调整至相应等级。
Shilla Rewards会员等级调整标准
等级 调整标准
|
Brown |
Silver |
Gold |
Diamond |
年度住宿天数 |
- |
1 天 |
10 天 |
50 天 |
年度积分 |
- |
100 分 |
50,000 分 |
200,000 分 |
5. 第4项中会员等级调整标准的相关年度住宿天数和年度积分细则如下:
(1) 年度住宿天数
A. 住宿天数为使用会员特权入住加盟酒店的天数
B. 按照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的积分(仅限入住产生的积分,积分将在退房次日累计)和住宿天数计算。(例如,入住时间为12月30日至12月31日,则积分和住宿天数将归为第二年。
C. 仅限正规预订的住宿,方可算作住宿天数.
D. 正规预订是指通过新罗酒店预订中心、新罗酒店预订网站(官网、移动APP)进行的预订。但不包括以下情况:批发价格、免费客房、 House Use客房、员工特价、家庭优惠价、合作促销商品价格、会员住宿券(加入Shilla S、Blue Club、Premium Blue等会员时提供的住宿券)、旅行社及代理商等渠道进行的预订
E. 对于Diamond会员,超出50天的住宿天数将归入次年计算会员等级的住宿天数中。但已结算的额外住宿天数不得重复归入下一年度的住宿天数中。(例如:2021年会员的住宿天数[按照上述B项标准,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累计的住宿积分和住宿天数为准]为60天时,超出的10天将归入2022年的住宿天数中。如2022年的住宿天数为50天,则归入2023年的住宿天数将为0。)结转的住宿天数将在每年一月的第一周显示。
(2) 年度积分
A. 积分是会员使用会员特权入住加盟酒店的客房或使用餐饮设施时获得的积分,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所累积的积分。积分会在使用服务的次日累积,因此12月31日消费后所获得的积分将于下一年度的1月1日进行累积。
6. 等级调整分升级、维持、降级三类。
7. 会员等级的评定及调整以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等级使用记录为准,于每年12月31日更新。
8. 会员在期限内只要达到升级标准可随时进行升级,升级后的等级可持续到次年12月30日。
9. 会员等级变动事项可通过会员网站等查看。
10. 将根据会员等级提供相应的优惠与服务。关于各等级所对应的服务内容以及使用细则等请通过会员官网(查看会员服务与权益详情)进行确认。
第6条 累积积分
1. 会员在积分时,应出示会员卡和身份证。
2. 根据会员本人使用记录中按正规住宿及标准消费金额累积积分。
3. 以下情况不可累积积分。
(1) 批发价格、免费客房、House Use客房、员工特价、家庭优惠价、合作促销商品价格、旅行社及代理商等渠道进行的预订。
(2) 不包含在合同中的价格
(3) 组织、宴会、协会等特定团体结算的住宿
(4) 使用三星商品券购买的金额、收费会员的入会费
(5) 在租赁营业场所支付的金额
(6) 网络、迷你吧、付费电视、客房手机费、客房电话费、简易床铺租金、零售商品消费、税费、商务中心使用费、洗衣费、交通费、健身俱乐部使用费、首尔新罗酒店城市岛屿消费(包括食物)、宴会费用、客房/餐饮预订取消(含No-Show)所产生的违约金
(7)餐饮店零售产品和活动产品(环保袋、钥匙链、葡萄酒等)
(8)使用会员住宿券入住(加入Shilla S、Blue Club、Premium Blue等会员时提供的住宿券)
(9) 符合上述(1)~(3) 及(8)的非正规住宿(包括非正规预订)产生的相关额外费用(客房升级费、人员增加费等)
4. 不可用多个账户积分。
5. 仅限会员本人使用时可累计积分,不得凭他人消费积分。
6. 积分是以最终结算金额(不包括小费和附加税等)为准,按会员等级分别进行累积。如果是包括客房和餐饮消费的套餐商品,将区分客房消费及餐饮消费后分别按上述标准计算积分。
7. 结算金额非韩元(KRW)时,将按公司内部规定的汇率换算成韩元金额后,按韩元金额计算积分。
8. 每1个积分可抵1韩元使用。
9. 加入会员后,可根据结算金额累积积分。加入会员前所消费的金额无法积分。
10. 1间客房居住2名会员时,仅限预订房间的1名会员累积积分。
11. 会员在一天内最多可累积3间客房的积分。但,所有客房须以该会员本人的名义预订,并住在其中一间,且会员本人结算的情况下方可积分。
12. 每次积分额度无限制。
13. 用积分结算时,不提供积分。
14. 积分在结算翌日累积。
15. 会员积分遗漏或计算错误的情况下,公司可修正并重新积分。
16. 会员因未出示会员卡等无法积分时,可在自结算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会员官网的积分调整申请菜单或积分申请书,提出补登积分的要求。(须添加结算证明附件)
17. 违反本条款却获得积分时,积分可被取消或停止使用。
18. 累计积分可在会员网页进行确认。
第7条 使用积分
1. 最少累计1积分(1韩元)方可在韩国内酒店抵现金使用。
2. 结算货币非韩元(KRW)且使用积分时,该积分将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汇率换算为结算货币的相应金额使用。
3. 使用积分时,应出示会员卡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身份证,表示使用积分意向。
4. 使用积分时,自动从会员账户扣除积分。
5. 已使用的积分不可返还。
6. 累计的积分申请E-Certificate后,可兑换为三星商品券。
第8条 清空积分
1. 积分有效期自累积之日起截至第5年的最后一天。
例如:2019年5月9日所累计的积分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 清空的积分不能返还或使用。
第9条 E-Certificate
1. 会员可以通过会员专属网页,以累计积分,申请E-Certificate。
2. 会员可在酒店前台将已收到的E-Certificate兑换为三星商品券。
3. 兑换三星商品券时,须向前台出示可证明本人身份的身份证、会员卡、E-Certificate。(不可代领)
4. 已发行的E-Certificate只允许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5. 已发行的E-Certificate无法取消或返还。
6. 已发行的E-Certificate有效期为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
7. 超过有效期限的E-Certificate将无法使用,积分也不予返还。
8. 关于三星商品券的详细内容及使用场所,可在www.samsunggiftcard.net/common/sgc/index.html进行确认。
9. 三星商品券的其他相关事项,应遵循三星商品券使用条款。